进一步的,由于EESR的检索意见是对专利申请的专利性进行的书面评价,因此,根据EESR的检索意见,申请人可以初步判断其专利申请的授权前景。根据欧洲专利组织的收费规则《Rules relating to Fees》第11条的规定,如果在审查部门进行实质审查前,欧洲发明专利申请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申请人可以请求退还审查费(自2020年4月1日起,EPO开始实行新的收费标准,新的实质审查的官费为1700欧元,约合人民币13300元,还是比较贵的)。
当EPO的检索部门认为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不具备单一性时,检索部门将只针对权利要求中的第一个或者第一组提及的发明创造进行检索,其他部分将不进行检索,由此出具的欧洲检索报告即为部分欧洲检索报告(Partial European Search Report)。对于其他未进行检索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如果希望EPO进行检索的话,则需要另外缴纳检索费(期限一般为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