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过滤分离技术网(http://guolvfenlitech.com)是中国过滤.分离.净化.纯化、超洁净技术行业领先的前沿科技、产品和技术信息供求,技术解决方案,技术交流分享以及过滤、分离、纯化、超洁净产品和技术供需服务平台。

全国

[切换城市]

打造互联网第一过滤分离技术网,过滤与分离技术解决方案的分享交流平台!
mito
mito
mito
mito
mito
AD虚位以待!AD虚位以待!
查看: 82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ISO 12103-1 道路交通工具——用于滤清器评估的试验粉尘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主题

8

帖子

35

积分

版主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9-7 22:35: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9-09-07  环球过滤分离技术网  purification8
  1992年4月,ISO/TC 22 成员批准了新的工作项目提议 N1712:滤清器性能试验 —— 试验粉尘的定义。 当年晚些时候,ISO/TC22/SC7/WG3开始起草ISO标准开发阶段的粗稿。 ISO 12103-1 道路交通工具——用于滤清器评估的试验粉尘  第一部分:1997年12月15日,亚利桑那试验粉尘(Arizona Test Dust)第一版发布。其中规定了四种精度等级的试验粉尘,包括粉尘描述、名称、颗粒尺寸分布,颗粒尺寸分布的检测程序及化学成分。设立单独用于描述试验粉尘的ISO标准的目的是为其他使用到试验粉尘的标准或技术文档提供一种简单且精确的试验粉尘使用参考。ISO 12103-1以后的修订将视未来发生的生产过程工艺的变更和产品稳定性问题而进行。 ISO 12103-1中描述了四中精度等级的试验粉尘,具体如下:ISO 12103-1 A1 超细试验粉尘的名义尺寸介于0-10微米。这种粉尘最初是为小汽车空气过滤器试验而开发的。尽管其现在并非适用于小汽车空气滤清器的检测,但作为燃油系统部件,水过滤器性能评估以及其他应用。ISO 超细试验粉尘是通过研磨和分类技术获取比ISO 12103-1 A2精细试验粉尘更小的亚微米成分而得到的产品。ISO 12103-1 A2 精细试验粉尘的名义尺寸介于0-80微米。ISO Fine Dust是与SAE Fine Test Dust完全相同的,由PTI在发布该标准(ISO 12103-1)前生产的。根据ISO 12103-1标准规定的可接受的颗粒尺寸限制,通过分析PTI公司在1992至1994年间生产的8批SAE Fine Test Dust,从而确定A2粉尘的属性。颗粒尺寸量差数据显示4微米和20微米颗粒呈现峰值双态分布。此产品的这种双态分布可追溯到早期版本的SAE J726标准中描述的roller分析。ISO 12103-1 A3 中级试验粉尘的名义尺寸介于0-80微米且其中0-5微米颗粒的含量低于ISO 12103-1 A2 精细试验粉尘。中级试验粉尘与早期SAE HS J806机油滤清器试验标准中提到的SAE 5-80微米试验粉尘相同。根据ISO 12103-1标准规定的可接受的颗粒尺寸限制,通过分析PTI公司早先生产的2批SAE 5-80微米试验粉尘,从而确定A3粉尘的属性。只有2批样品用于分析是因为在ISO委员会于1994年颁布ISO 12103-1颗粒尺寸限定标准前,只生产了2批这种试验粉尘。ISO 12103-1 A4 粗试验粉尘的名义尺寸介于0-180微米。ISO Coarse Test Dust是与PTI在发布该标准(ISO 12103-1)前生产的SAE Coarse Test Dust完全相同的。根据ISO 12103-1标准规定的可接受的颗粒尺寸限制,通过分析PTI公司在1992至1994年间生产的8批SAE Coarse Test Dust,从而确定A4粉尘的属性。   

   来源于:  www.guolvfenlitech.com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环球过滤分离技术网,专注于过滤分离净化技术行业!
X
在线客服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环球过滤分离技术网  

Copyright©2016-2036 www.guolvfenlitech.com 环球过滤分离技术网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者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GMT+8, 2024-11-13 14:31 , Processed in 0.182286 second(s), 15 queries , Fil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